文法真正在學的是英文的「思維邏輯」:3 個職場案例分享
- 為什麼 “I’m going.” 可能是我現在要去、也可能是將來會去?
- 為什麼文法裡頭要學子句?which 跟 that 做什麼用?
- 學及物動詞、不及物動詞做什麼用?
在台灣學習英文的我們,很容易誤以為學文法就是搞清楚補語、修飾、構句、強調句、分裂句、特定、指定、專有、不完全及物動詞等等艱澀難懂的中文。
英文文法從此變成了死背的科目,導致「年年學文法,年年從頭學」。
若要能夠在寫作跟口說時使用無礙,在聽力跟閱讀時也能用文法知識增進效率,最快和最重要的下手處就是「學習用法背後要傳達的思維邏輯」,這樣你的英文文法才能真正 “functional” and “communicative”。
下面舉 3 個實例:
- 假設語氣常常用在「換位思考」。換成他人就是給建議、或表達感激,換成自己就是表達後悔。
- If I were you, …
- If it were not for you,
- I should not have pp.
- 子句在被省略時,代表那項資訊在句子中扮演「配角」的角色,重要性沒有主要句子大。
- Established in 1987, TSMC has revolutionized the semiconductor industry in Taiwan.
TSMC 的成立年份只是這篇文章的「次要資訊」, 因此沒有必要獨立寫成 “TSMC was established in 1987.”
- 不及物動詞常用在「現象描述」,而及物動詞用來表達有特定的一個東西 / 人「讓這件事情發生」的概念。什麼有受詞、沒有受詞,那只是在 form 上面打轉,應該要想的是 meaning。
- Our revenue has improved. 跟 Our revenue was improved. 兩句有完全不一樣的意思。
用這種方式學習,你學了很久的英文文法,才可能跟聽說讀寫真正地整合,也才可能在即時口說時想得出來、用得到位。
原文發表於:Alexander Wang 王梓沅英文
・Aug 21